为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河北省将加强“两控”,突出“四抓”,继续推进节能减排。
突出“四抓”是:抓耗能大户,在六大高耗能行业继续实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等十大节能工程,督促单位能耗水平较高的4个设区市强化节能措施。
抓循环经济试点,调研起草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评价办法,组织实施30个重点项目。
抓淘汰落后产能,实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认真执行差别电价、阶梯水价,推进一般制浆造纸业实行全行业退出。
抓依法监管,推动《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加强对耗能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存在问题的跟踪检查,督导其落实整改措施。
2008年河北省共淘汰炼铁能力671万吨、水泥产能1688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656万重量箱、焦炭产能212万吨,替代小火电机组容量144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