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海门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统计,海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持续良好状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三项指标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去年海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为56天,占15.30%,空气质量达到良的天数为274天,占74.86%,轻微(度)污染天数为36天,占9.8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2%,市民享受到的蓝天数达到330天。
我市自2002年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深入开展环境空气综合治理“蓝天工程”,使蓝天数量连年递增。拆除冒黑烟的城区烟囱,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全市多年来投入10多亿元,在城区关、停、并转了工业企业81家,拔掉烟囱28根。投入8000多万元实施的城市全覆盖供热工程。同时,还不断完善和扩大液化气供应管网,促进服务行业气化,减少燃煤灶,使城市气化率保持在99%,减少了煤的使用,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大大减少。
环保局还集中开展城区饮服业油烟专项整治,促使城区规模较大、地处环境敏感地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器,解决了饮服业油烟扰民的老大难问题。对烟尘控制区内燃煤锅炉、窑炉、大灶分期分批淘汰,改用热电厂蒸汽或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广泛开展文明施工,实行封闭式作业,有效控制了建筑扬尘污染。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加强路检和抽检,推广尾气净化装置,强制淘汰尾气严重超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