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达了2008年第二批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奖励项目的实施计划,泰州市4项目入选。
此次入选的4个项目分别是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锅炉节能改造项目、钢帘线生产工艺(前道工序)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能量系统优化项目。4个项目年可节约标煤7.01万吨,按照国家每节约1吨标煤即贴补200元的政策,共获得奖励资金1402万。
今年以来,泰州市经贸委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节能项目共计8项,其中技能技术改造6项,获得国家财政奖励240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项目1项,获得国家投资500万元;新增中央投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1项,获得国家投资210万元。8个项目共获得中央投资3118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可节约标煤11.3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