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市区供热的正常进行,保障市区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供热需要,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威海市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山东省供热管理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威海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凡属威海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热力生产、运行、经营过程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一)在热力生产、运行、经营过程中发生锅炉爆炸、管道爆裂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除外),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热力用户停供在10000户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