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7日,河北省邢台市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2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天,超额完成河北省省政府下达的300天、邢台市政府所定的320天的任务要求。
邢台市环保局加大市区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拆除燃煤锅炉106台,完成了50家餐饮、洗浴单位的清洁能源改造,拆除废弃烟囱557个,治理达标201个。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爆破拆除4台小火电机组,关停了两台2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2万吨。河北省邢台市市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