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邢台市热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这标志着邢台市又一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达到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标准,并允许正式投入运行。邢台市热电工程,位于隆尧县莲子镇,该镇区内有36台小锅炉,这些小锅炉给该镇的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为改善这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时缓解供电紧张情况,邢台市合资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800万元,建设规模为2×24MW发电机组,配3×130t/h煤粉锅炉,对镇区内实施集中供热。
该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个阶段能够按照河北省环保局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运行。该工程由于采用先进的脱硫工艺和静电除尘技术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都达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