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唐山市环保局将兵分四路,对市中心区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以巩固整治成果,规范锅炉单位运行。
此次市环保局将督导检查列入《关于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的183家共416台燃煤锅炉的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各检查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检查等各种方式,逐家进行检查。对受气源热源等因素影响,暂时不能实现集中供热或改燃气的民用取暖锅炉可暂缓拆除,但必须完善脱硫除尘设施,足量加碱,并建立详细的环保设施运行和加碱记录,确保达标排放。对已制定锅炉治理方案或已开工建设的单位,要督促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市环保局要求,对未在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或对锅炉整治工作不重视、存在观望心理的企业,各检查组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黑牌、黄牌警告;加大环境处罚力度,处以高限罚款;根据河北省政府2号令,采取封存等强制措施;对有上述行为的单位不予审批项目;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限制其各种评比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