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0日起,市内居民、中小学校、托幼园所、医疗机构、党政机关锅炉供热与热电联产供热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25.50元调整为28.50元。各类工商业、服务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的企业等其它受热用户的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9.50元调整为35.50元。供热期仍延长15天,即10月10日至次年4月25日。对于城市特困群体、低保家庭的供热费可按供热费总额的15%减收;家庭成员为“三无”对象的低保家庭,其供热费可以按供热费总额的20%减收。
我国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目前仍在高位运行。从6月份开始煤炭价格一路攀升,普通气煤发热量5000大卡每吨坑口价格在500-600元之间,去年同期价格是每吨210-240元之间,与去年相 比涨幅一倍以上,这给供热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热电联产和锅炉供热企业都面临严重亏损。为有利于供热企业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求,双鸭山市决定对现行集中供热价格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