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发布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提到,双方愿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双边经贸、产能与投资合作,重视可再生能源、创新、食品安全、农业、交通、运输和物流等有前景领域的合作。
双方商定采取措施保障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哈萨克斯坦境内段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和按计划稳定供应,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等领域合作,积极拓展风电、光伏、光热、核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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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于2023年5月17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务实的氛围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建交31年来中哈关系发展成果,表示愿进一步提升中哈关系水平、深化各领域合作,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一、双方重申,将继续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发挥好各层级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机制平台作用,不断深化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充实双边合作内涵,致力于构建世代友好、高度互信、休戚与共的两国命运共同体。
两国元首指出双方合作的高水平,重申将一如既往地共同致力于加强中哈关系,两国关系具有友谊牢不可破、双边对话的战略性不依赖外部环境、政治互信水平高的特点。
二、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独立以来在国家发展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支持哈方建设公正的哈萨克斯坦。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国内改革及为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福祉采取的举措。
哈方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2023年中国两会取得圆满成功、习近平主席当选连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高度评价新时代1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双方强调,维护政治安全意义重大。中哈将继续深化政治互信,加大在涉及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的相互支持,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两国内政,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双方愿加强反干涉、防范“颜色革命”领域合作。
哈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重申不同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中方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哈萨克斯坦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国内稳定、族际和谐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习近平主席2013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的合作成果。双方重申将进一步加强地区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相互贸易投资和跨境运输潜力,深化“一带一路”框架下各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将进一步发挥中哈合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为主线,大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共同保障合作项目及企业人员安全,积极开辟中哈务实合作新领域。
双方高度评价2022年双边贸易额创历史新高及两国政府为扩大双边贸易额付出的努力,愿继续落实好《中哈政府间经贸合作规划》和《中哈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充分肯定最新签署的《中哈政府间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并共同做好后续落实工作。促进扩大贸易和推动贸易便利化,拓展电子商务、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领域合作。
为扩大和深化上述领域合作,双方将研究建立中哈合作委员会创新合作分委会。
双方愿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双边经贸、产能与投资合作,重视可再生能源、创新、食品安全、农业、交通、运输和物流等有前景领域的合作。
双方支持本国企业赴对方投资兴业,愿进一步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与可预见性,将继续努力保障稳定、透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共同推进合作项目,实现互利共赢。
双方商定采取措施保障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哈萨克斯坦境内段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和按计划稳定供应,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等领域合作,积极拓展风电、光伏、光热、核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
双方愿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跨境货物运输和口岸过货能力,深化中欧班列和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务实合作,促进陆海联运。
双方同意促进交通运输合作以稳定产供链,积极探索并研究第三条跨境铁路、增设铁路口岸的可能性,共同发展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加强中国与欧亚地区铁路合作。
双方对两国航空运输恢复、航班航线数量的进一步增加表示满意。
中方欢迎哈方进一步发展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鼓励该中心继续为在哈及中亚地区经营的中国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双方商定全面支持进一步吸引金融服务、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中国金融机构参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业务。
双方愿全面深化农业合作,在中哈合作委员会下设立农业合作分委会,加强粮食安全协作,促进农业投资与贸易往来,提升两国在节水灌溉、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与产业交流合作水平。
四、双方商定互设文化中心,以2015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文化和人文合作协定》为基础,深化教育、科学、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电影制片等领域合作。
为弘扬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精神,双方同意以纪念中国音乐家冼星海和哈萨克斯坦音乐家拜卡达莫夫友谊为题材举办联合音乐会等文化活动。
双方高度评价签署两国政府间互免签证协定,愿落实好上述文件,研究更多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规范移民领域合作举措。
两国元首宣布2024年为中国的哈萨克斯坦旅游年。
双方将全力推动两国教育和研究机构合作,促进在华哈萨克斯坦中心、中国高校哈语专业教研室和在哈孔子学院有效运转。双方将进一步促进两国留学生交流,加快在哈共建鲁班工坊。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愿在平等、睦邻和互利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国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领域的合作,实现两国可持续发展,增进两国人民福祉。双方愿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跨界河流水量分配协定》草案研究协商工作,统筹考虑各自水资源权益、发展利益和生态系统保护。
双方坚决反对将疫情和病毒溯源问题政治化,愿在开展抗疫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卫生领域合作,建设好中医药中心,促进中医药合作,推动两国医疗机构加强交流联系。
双方支持两国地方间开展各种形式的交往合作,发掘两国地区和边境合作潜力,鼓励更多省州和城市结好,进一步加强两国民间交往。
五、双方重申坚定恪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主张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平等参与全球治理、照顾彼此利益为基础发展国际关系。双方愿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欧会议、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内深化协作。
双方对不稳定的国际形势表示关切,重申将继续推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在保障国际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主要协调作用。鉴此,双方注意到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在阿斯塔纳成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亚及阿富汗地区中心的倡议。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弘扬“上海精神”,推动凝聚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识,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中方支持哈萨克斯坦担任2023年至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愿为其顺利工作提供协助,共同推动本组织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作为亚信主席国所做工作及在阿斯塔纳举办的亚信第六届峰会成果,双方重申愿合作推动亚信升级为国际组织的进程。
哈方感谢中方对哈方举办的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的一贯支持,双方愿继续密切合作,弘扬包容、宗教和谐及全人类团结等理念。
双方强烈谴责和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愿积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毒品贩运等活动,维护两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
双方愿共同促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推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机制化。支持和鼓励两国生物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共享研发成果等合作,开展生物安全政策经验交流和科研合作,维护生物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
中方强调哈萨克斯坦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哈萨克斯坦支持中方倡议达成的《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
双方愿加强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中的立场协调,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双方将积极合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
六、哈方高度评价中方倡议在西安举行中国-中亚峰会,认为该机制为深化中国同中亚国家各领域互利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双方愿同其他各方一道,充分发挥元首外交的战略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中国-中亚机制建设,在重点优先合作领域尽快成立部长级会晤机制,不断拓展机制框架内各领域合作,切实将机制做大做强做实。
哈方支持中方主提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决议。
七、哈萨克斯坦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和中国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感谢并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两国元首相信,双方会谈中达成的共识和国事访问期间签署的协议将为双边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造福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民。
本声明于2023年5月17日在西安签署,一式两份,每份用中文、哈萨克文和俄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