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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采购清单 > 青海民和县城集中供热工程锅炉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变更通告
青海民和县城集中供热工程锅炉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变更通告
浏览: 91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9-10 09:05
 
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5台7兆瓦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2计划工期:2012年6月2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具有锅炉设备制造B级以上生产制造许可及相关安装企业资质。并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具备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报名。

5.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5.1有效的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4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同类业绩证明资料;

5.5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5.6以及本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及报名人补充的其他材料。

5.7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形式,要求在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

9.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李明  曾贵敏

电话:0971-6144811

传真:0971-6144811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

行号:31385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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