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招标采购公告(延期)
招标登记日期: 2011-6-3 公告号: 11-312g
工程名称: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采购项目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其它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工程现场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4100.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0】343号
招标代理: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何新廷 13808993395
建设单位: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代建单位:
招标单位: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晓桦 0532-66707513
招标内容:
招 标 人: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岳阳路10号1号楼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工程现场
总投资额 : 约4100万元
招标内容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项目批准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0】343号
规划许可: /
第一标段:青岛火车站至K11+11.705: 包括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青岛火车站、人民会堂站、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太平角公园站、湛山站、五四广场站、浮山所站、宁夏路站、敦化路站、错埠岭站所需的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含群控柜)共33台。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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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K11+11.705至火车北站进出车辆段隧道的里程: 包括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清江路站、双山站、保儿站、河西站、河东站、万年泉站、李村站、君峰路站、西流庄站、永平路站、火车北站所需的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含群控柜)共33台。
工程规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制造生产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制造生产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日外汇汇率为准)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产品已通过CRAA认证;
6.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冷水机组设备已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银行资信良好;
9.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大于5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生产能力;
10.投标人所投标类型产品须有5(含)年以上制造经验;
11.投标人投标产品自200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业绩;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设备批量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货数量 15 台及以上,合同完成时间以业主使用证明中注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将于2011年7月4日16时前退还报名时留于报名处的资料原件,并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本招标公告条件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1 年6月27日 9 时至 2011 年7月1日 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的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学会(China Refriger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CRAA)认证证书;
7、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能证明投标企业银行资信情况良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9、投标人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提供投标人2006-2010中任一年度累计数量大于5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销售业绩汇总表,以上业绩汇总表须列明买方单位全称及买方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与业绩汇总表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
10、投标人所投标类型产品具有5(含)年以上制造经验的证明资料(以投标人2006年1月1日以前的本次投标类型产品业绩合同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11、200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业绩合同及业主使用证明。
注:
①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第1、2、3、4、5、6、7、8、9、10、11条要求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报名时验完退回,其他资料原件须留于报名处以备核验。
②报名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CRAA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④本招标公告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⑤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且以中文翻译为准。中文翻译须加盖翻译公司公章,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及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翻译原件。
⑥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及所有内容应真实且能相互解释,若发现报名资料不真实,或自相矛盾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其他说明
1.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以兼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1年06月27日09时 ---- 2011年07月01日16时
延 期 为:2011年07月05日09时 ---- 2011年07月07日16时
延期说明:1、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4.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变更为“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2、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4.投标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变更为 “4.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报名条件中“9.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大于5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生产能力”,变更为“9.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大于3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生产能力”。 4、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9、投标人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提供投标人2006-2010中任一年度累计数量大于5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销售业绩汇总表,以上业绩汇总表须列明买方单位全称及买方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与业绩汇总表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变更为“9、投标人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提供投标人2006-2010中任一年度累计数量大于300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销售业绩汇总表,以上业绩汇总表须列明买方单位全称及买方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与业绩汇总表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 5、将原招标公告中“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CRAA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变更为“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CRAA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