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代理: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绥德县第四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就绥德县第四小学常压燃煤热水锅炉(一台)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对以上项目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合格的投标报价人必须提供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3)报价人必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许可证;(4)陕西省环保产业注册登记证;(5)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招标项目名称:常压燃煤热水锅炉采购
2、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6月27日—2008年7月17日
3、购买标书地点: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绥德县名州镇南街)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邮费50元)。
5、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17日上午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08年7月17日上午9:00
7、开标地点: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8、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的授权书,其他资质证书和上述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话:0912—5629222
传真:0912—5629111
开户银行:绥德县农行东新分理处
银行账号:02520104000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