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发改委以川计投资[2003]756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川发改[2008]比选备案09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四川省崇州监狱
项目名称:崇州监狱锅炉设备工程
建设地点:崇州西江
实施时间:拟于2008年3月下旬开工,建设工期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按比选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配套资金及自筹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崇州监狱锅炉设备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3)其他要求:
在四川省成都市具有独立的经销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安装资质,经销商还须提供授权代理证书;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经销商或生产商;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的产品需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B类或以上等级锅炉制造的生产许可证和安装单位还应具有相应安装资质。
(4)本项目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3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3月14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四川省崇州监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崇州支行
账号:5100184750805088170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货物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58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3月17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规划处综合科(4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崇州监狱
地址:崇州市西江
邮编:611230
联系人:吴先生、孟先生
电话:028-82395498
传真:028-82395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