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联合组成邀标人,就“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热水锅炉维修、制冷机组维修、冷却塔改造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名称: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2008)F1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热水锅炉、制冷机组、冷却塔改造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一:中央空贝龙热水锅炉维修
标项二:中央空调合众开利制冷机组
标项三、中央空调联丰冷却塔改造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的制冷行业维修资质,注册资金30(含)万元以上。并且在近三年内承担过二个以上浙江省内类似成功项目案例。
七、其他事项
凡对本项目感兴趣且符合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均可申请参加投标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下列资料(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以证明资格达标情况):
(1)企业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等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单位简介;
(4)近三年具有至少2个类似成功实施项目案例原件。
(5)投标申请人如实自查填报前3年内的不良行为情况。
2、资格预审申请书制作及相关要求:
(1)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由投标申请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字,资料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申请人须递交能充分证明其达到资格预审有关的有效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报名地址: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一楼受理窗口)。报名申请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7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3:30时至17时(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於永芳
电话:0573-86117859
采购人: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潘剑康
电话:0573-86110206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