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2×300MW供热机组工程第三、四批(第6次)辅机设备招标,于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3日发售标书,由于HRDL-YHRD-FJ-0406-02标段凝结水精处理树脂和HRDL-YHRD-FJ-0406-03标段锅炉补给水树脂投标人不够三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瑞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第三、四批(第6次)辅机设备: 招标编号 设备 专业 招标内容 业绩要求(300MW及以上等级业绩)
HRDL-YHRD-FJ-0406-02 凝结水精处理树脂 化学 5 套 20 个工程以上的运行业绩
HRDL-YHRD-FJ-0406-03 锅炉补给水树脂 化学 3 套 20 个工程以上的运行业绩
数量:设备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工程概况:
1、建设依据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具备招标条件。
2、资金来源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60%;石家庄市能源投资发展中心40%。项目资本金已到位4600万元人民币。项目融资商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贷款到位3.8亿。
3、工程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东尹村。
4、建设规模
工程拟建总规模为:2×300MW供热机组。
5、交通运输
石家庄南郊热电工程位于石家庄市区南部南二环以南5公里处。厂址西侧为京广铁路及107国道,东侧为体育大街,北侧为正在施工中的南三环。
6、工程计划进度开工日期:2007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10月31日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不能参加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是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5、业绩
一般要求: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20个工程以上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货物及业绩要求一览表。
6、单一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提供近五年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合同复印件。
11、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2、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3、无廉政问题发生。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七、资格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08年1月23日~2008年1月28日09:00-11:30、14:30-17:00。
2、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及要求:
①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2×300MW供热机组工程第三、四批(第6次)辅机设备招标---投标申请书(见附表1)及投标人资质文件一览表(见附表2),表格格式从上述招标网站下载;
②*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通过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⑤*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影印件)
⑥*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资格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请说明)、有关鉴定材料;
⑦近5年业绩清单及目前正在执行的项目(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⑧*提供近五年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以上的设备成功运行年数和数量的证明文件;
⑨*提供近五年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20个工程以上运行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只需合同封皮、供货范围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作为资格预审文件文本件。潜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时间:2008年1月23日~2008年2月28日09:00-11:30、14:30-17:00。
采用电子邮件提交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同时用特快专递提交文本件的方式。
①发送电子邮件要求:(注明: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设备××单位《资格文件》”字样);
②特快专递提交文本件。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人:
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资格预审文件文本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5.1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东尹村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庆祥
电话:0311-81661903
传真:0311-81661919
5.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瑞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8号
邮编:050021
联系人:郝建斌
电话:0311-87933857
传真:0311-87933864
邮箱:hjb@hbpc.com.cn
八、投标资格:只有满足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九、其它
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2.无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提交的资格文件将均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河北华瑞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联系人:郝建斌
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8号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7933857
传真:0311-87933864
邮箱:hjb@hbpc.com.cn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boilerinfo.net/download/080123-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