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锅炉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锅炉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台套单机容量600MW等级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本次招标采用额定出力600MW为基本方案。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600MW超临界锅炉设备能力的国内锅炉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
2)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设计、制造的运行业绩。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8年1月22日起至2008年1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人民币整),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标书售出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方,招标方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2月28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的地点待定。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以往业绩清单。
9.招标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联系人:林悦勇
电话:0751-6638076/13509050895
传真:0751-663888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1110-1-01-826-001291-04
联系人:樊昱、邓承浩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433/68315588转456、336
传真:010-88357536
邮箱:guoxin9dep@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