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30MW机组工程第九批辅机设备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30MW机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
(一)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30MW机组工程
(二)本次招标内容:共12项,详见附表
(三)工程建设地点:兴安热电厂位于乌兰浩特市区西北约1.0KM处,紧邻白阿铁路。厂址北侧0.5KM处为省级大通道,铁路、公路交通便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且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
6、银行资信等级复印件
7、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8、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行业无许可证的需持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强制认证、产品合格证等(同时带副本原件)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07年12月14日到2007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 1 月 4 日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之前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 2008年1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大酒店
六 、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或支票)
七、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电话:0471-5978001
联系人:刘兆鹏
电话:0471-5978001
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1 四大管道管材 MDTS-XA-2007-JW007
2 四大管道管件及工厂配管 MDTS-XA-2007-JW008
3 汽轮机高低压旁路装置 MDTS-XA-2007-JW009
4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 MDTS-XA-2007-HS001
5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MDTS-XA-2007-HS002
6 生水箱、超滤水箱、除盐水箱 MDTS-XA-2007-HS003
7 制氢设备 MDTS-XA-2007-HS004
8 化学加药及汽水取样装置 MDTS-XA-2007-HS005
9 水环式机械真空泵 MDTS-XA-2007-JW010
10 输煤系统除尘器 MDTS-XA-2007-SM005
11 除铁器 MDTS-XA-2007-SM006
12 入炉煤皮带中部采样装置 MDTS-XA-2007-SM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