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国电沙市热电厂异地新建工程
近日,湖北国电沙市热电厂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在[2007]2125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为满足荆州市经济发展对热力的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小机组关停,改善城市环境,核准国电沙市热电厂异地新建工程。本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级国产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和建设配套的热网工程。项目投产后,要形成提供工业抽汽449吨/时的供热能力,拆除供热区域内113台分散小锅炉。本工程位于荆州市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使用土地。电厂采用二次循环冷却方式,水源取自长江。电厂投产后,年需燃煤约140万吨,主要由四川省达县、陕西铜川矿务局、河南省平顶山煤业公司所属煤矿供应,燃煤经铁路转至电厂。电厂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新建沈家嘴灰场可作为电厂事故周转灰场。
据悉,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4亿元,动态总投资25.24亿元。项目资本金为5.05亿元,约占动态投资的20%,由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其余20.19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解决。本工程由上述投资方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电厂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本息偿还。本工程同步安装热力负荷实时在线监测装置,并要与发电调度机构实现联网。本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空间。电厂各项排放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沙市热电厂现有7—9号机组总容量14万千瓦要按照有关协议在本工程投运两个月后实施关停,省发改委和国电集团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小机组(小锅炉)关停的各项工作。项目单位要在工程设计(CIFS)和建设阶段,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电厂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项工程,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电厂所需设备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电厂开工、投产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定期向发改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邮政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临江路20号
邮编:434001
联系人:张定烈
电话:0716-8132661
传真:0716-813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