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代理: 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滦县热力公司、滦县职校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热力公司2007年所需供暖锅炉、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07年所需供暖锅炉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0708016、LXZFCG0708024
采购人名称:滦县热力公司、滦县职校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热力公司(联系人:霍炬,电话:7167700)
滦县职校(联系人:裴国义,电话:138328527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522226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A包:滦县热力公司2007年所需供暖锅炉3台,主机型号为DZL7.0-1.0/95/70-AⅡ,包括附件。
B包:2台,主机型号为DZL7.0-1.0/95/70-AⅡ、DZL4.2-1.0/95/70-AⅡ,包括附件。
采购用途:滦县热力公司2007年所需供暖锅炉、滦县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07年所需供暖锅炉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A:2007年10月1日
B:2008年3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免费送货并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5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上的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供货能力,包括维修、保养、修理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资格预审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1、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开户行及帐号;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资历和经验情况;
(4)锅炉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施工能力,近2~3年的主要货物业绩等;
(6)投标人最近3年涉及的主要诉讼案件;
(7)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8月29日至2007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师先生
电话:13731522226
传真:0315-71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