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鞍山市达道湾锅炉房项目的建设已经市政府批准,且锅炉、除渣机、风机、上煤机已招标完毕,现需对另外一些配套设备进行采购、安装公开招标,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鞍山市达道湾锅炉房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达道湾工业园区;
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热力除氧器及水箱2套、全自动软化水设备3套、软化水箱1个、连续排污扩容器1台、分汽缸1个、汽水取样冷却器5个)
第二标段:水泵设备采购(包括:蒸汽往复泵1台、除氧水泵3台、锅炉给水泵3台、冷却水泵2台、泥浆泵1台、锅炉房循环泵1台、锅炉房补水泵1台、水处理水泵2台)
第三标段:分层给煤节能设备采购与安装3台(套)
第四标段:陶瓷多管湿式脱硫除尘器设备采购与安装3台(套)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供货时间:四个标段均为2007年9月30日运至施工现场。
7、工程预备会时间地点:拟2007年8月30日9: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
8、开标时间及地点:拟2007年9月20日9: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资质及业绩
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除尘器的拟投标人应同时携带省级及以上环保认证证书)。第二标段:须同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当年内检验报告。以上各包均须提供2004年6月份以来销售及使用类似业绩证明(销售合同)2项。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第二标段: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当年内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业绩证明(销售合同)于2007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休息日除外)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电话:0412-2263062(2263063)
联系人:杜保莉、许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