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交货地址:上海市档案局(仙霞路326号)。现场堪察联系人:钱塘根,电话:62751700-1502,13916362788。
3、数量:电锅炉1台
4、其他要求:(1)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会员供应商(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会员供应商登记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021-63771134,网上登记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递交第一包报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相关业绩。 (b)必须是投标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c) 必须具有电锅炉安装资格,也可以以联合投标的形式参与报价。 (d) 制造厂家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递交第二包报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或代理授权证书,是供电公司入网单位;(2)必须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须通过3C认证,制造厂家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第一包为交钥匙工程,总报价包括锅炉设备及辅机的供应、运输、保险、装卸;设备及管路的安装;系统调试开通、培训、检测、办证等所有费用;(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期不小于24个月。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16: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可以对1-2包的任1个或2个同时报价,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总报价和报价明细表; 2) 报价文件中必须附设备样本、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3)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报价单位的有关证书、厂家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资格证书、厂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4)报价文件必须提供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手机等; 5)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资料。
四、组织谈判:
在提供资料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资料,我们将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发出谈判邀请进行采购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把合同授予报价最佳性价比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响应单位。
五、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021-63781055
传真电话:63185569
联 系 人:马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