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锅炉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2-10 10:00
预展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南大街99号院(原党校、老干局办公场所)
预展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晋中产交〔2024〕第117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4〕第58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生物质锅炉一台,规格型号:CLHS0.7-M,生产厂家:浙江地中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额定热功率:0.7MW,出厂日期:2017年11月,购置日期:2018年1月31日,现安装于太谷区南大街99号院(原党校、老干局办公场所),起拍价: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3,680.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注: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不作任何质量和瑕疵担保,拍卖文件、数据或图片所包含的标的信息仅供参考,拍卖人不承担瑕疵和质量担保责任。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开始,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络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现场勘察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803441069。
四、标的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南大街99号院(原党校、老干局办公场所)。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未能获得网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2024年12月9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61123010300000042380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175003170
4.特别提示:竞买人在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7:00截止。
七、联系方式: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33448813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4-2034309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清单所列范围,未列入拍卖清单的财产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但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条件等),致使拍卖清单所列标的或有缺失、缺件或损毁现象的,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及拍卖人不作担保,拍卖成交价不因标的缺失、缺件或损毁而变化。
3.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
4.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竞买保证金方可进行网络报名,否则,拍卖人在网络拍卖平台将不予确认竞买人任何申请竞价信息,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产权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逾期支付,买受人须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延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买受人仍未交清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买受成交标的,拍卖人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10日内将拍卖标的拆除清运完毕,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拆除清运工作,每逾期1日应扣除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若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标的接收及完成拆除清运,视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除标的物的,买受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期限。
8.本次拍卖标的的拆除、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标的拆除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自行组织工具拆除、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0.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