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公司2024年前进大街加能站新建洗车改造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长春分公司2024年前进大街加能站新建洗车改造项目已由(关于长春分公司前进大街加油站新建洗车项目的批复)以(石化销售吉易捷〔2024〕111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前进大街加能站新建洗车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与兴民路交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92561.75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1.增加洗车功能,地面拆除恢复100㎡,新建三级沉降池,铺设配电供水等系统,增设电锅炉供暖系统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范围)
2.5承包商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天。
2.7项目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触电、物体机械伤害、土方坍塌。
2.8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清单预算费用,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审计审减值在5%以内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减值在5%—10%之间审计费用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一半,审减值超过10%审计费用中标单位承担。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承包商已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体系;
6)承包商3年以来至少有一项加油站洗车施工改造业绩,以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进行证明;
7)承包商提供三年内安全业绩报告(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率、损失工时率、总伤害率及事故简要描述等);
8)如在2023年度承包商考核被评为清退、限制投标单位不得参与。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人员要求:
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总体要求
①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负责人C证)。
③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一致,确需更换的必须事前报建设单位审批,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
④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承包商自有人员。以近1年内的社保证明或近1年内的劳动合同进行证明。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组织的作业许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监护证、作业许可签发证。未通过企业安全部门考核并合格的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履职。
(2)特殊工种
①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等)须持合法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在取证许可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
②登录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等官网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建设单位技能考评、验证。
④作业前需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职业禁忌证。
(3)施工人员
①承包商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有合法劳动关系,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②承包商(含监理)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通过与政府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比对,未进行实名登记、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变更须事前办理入场许可手续。
3.5承包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2)被建设、安监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发生人为破坏案(事)件、群体性治安(维稳)事件。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4)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6)被总部及省市公司限制投标或列入黑名单的。
7)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
3.6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3.7具体要求:
1)整体施工质保时间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涉及现场实际与施工图不符或出现需现场签证的情况,承包商应及时告知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否则不予结算。
3)项目涉及的隐蔽工程,应经过甲方、监理方、承包商共同确认之后,方可回填,否则不予计入工程量结算。
4)承包商应建立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各方联系、沟通工作。
5)涉及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行为,按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8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 时5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6 时00 分。
因图纸容量大,请承包商按照以下时间、地址、场所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5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3)获取地址(为行政区划地址):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4)获取场所: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5)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0元,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退还图纸时,采购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4.4竞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竞标文件及响应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
转入单位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15714304041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0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二道区惠工路799号蓝港中心
联系人:赵工
电话:0431-8107258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5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8610059
电子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