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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锅炉采购安装项目(三次)快捷简易询价公告(2024-JKEDSL-W4014)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10-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10-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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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单位锅炉采购安装项目(三次)快捷简易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某单位锅炉采购安装项目(三次)(项目编号:2024-JKEDSL-W4014)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类别

服务内容及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预算金额

1

单位锅炉采购安装项目(三次)

三套锅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

中标后7天内货到现场(保证偏远地区及时供暖,要求有现货)

黑龙江呼玛、黑龙江安达、吉林白城

455900元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物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数量可能略有浮动,具体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4.供应商在批量印刷前需给需求方提供印刷样本, 并可按需求方修改至满意为止,期间不收取额外费用。
5.供应商需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并提供货物卸货、安装的相关机械、人工、服务等,所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对自身产品报价应符合该产品的市场通用报价范围,不得虚高、异常报价,如后期发现虚高报价,我方有权追回虚高款项。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供应商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安装)。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后7天内货到现场(保证偏远地区及时供暖,要求有现货);

2、成交供应商应按需求方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负责组织交接,所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量保证期:锅炉主体5年,附件及配套设施2年;质保期内甲方提出质量问题后乙方24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

4、报价方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依据质量缺陷程度和影响情况,接受相应经济、行政、法律处罚和承担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5、报价方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6、报价方承诺提供 1日内响应机制,3日内上门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外,产生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7、本项目最高限价45.59万元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价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PDF版本。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339520784@qq.com,报名联系人:闻先生,电话:13002432517;

(二)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三)报价方式及地址:于2024年10月28日17:00前(逾期未送达视为无效文件)将报价资料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达)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部(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五)询价文件免费获取。

(六)项目联系人及方式:13002432517(咨询项目细节、响应报价的程序和详细地址等事宜);

(七)纪检监督电话:04526472818;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模板标注盖章处必须盖章,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胶装成册,标注页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如邮寄请密封后装入文件袋再邮寄,如未照此要求不慎被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采用直接面向市场比价方式采购,召集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运用比价的方法确定供应商。采取最低价成交原则,最低报价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当同时出现两家公司报价均为最低价时,则注册资金更高的公司优先)。

3、技术服务等其他要求需满足询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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