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1.2采购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紧邻206国道,东临国铭大道,交通便捷。本项目采用超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系统,新建1×115t/h 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1×18MW 超高温超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以初步设计审核意见为准)。另锅炉集汽集箱出口配置一套减温减压,减温减压入口:压力13.73Mpa、温度571℃、流量20t/h,减温减压出口:压力1.4Mpa、温度250℃。电站在有外供蒸汽需求时,提供抽汽级压力1.4Mpa、250℃、15t/h的蒸汽,背压排汽1.0Mpa、200℃、80t/h两种蒸汽;机组可最大程度产汽,并消纳进行发电。
工艺路线:烟气经过锅炉后端的炉内SCR反应器,还原剂氨气经喷氨格栅喷入催化剂层前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完成脱硝的过程,脱硝后的烟气经省煤器后进SDS脱硫反应器,在SDS反应器内喷入碳酸氢钠超细粉,碳酸氢钠超细粉在高温烟气的作用下分解出高活性碳酸钠和二氧化碳,活性强的Na2CO3与烟道内烟气中的SO2及其他酸性介质充分接触发生化学反应,被吸收净化。脱硫后粉状颗粒灰随气进入布袋除尘器,附着在布袋上的脱硫剂可进一步脱硫,布袋除尘器出口SO2及颗粒物均达到排放要求。脱硫之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脱硫生成的固态灰与其中的烟尘一起被高效捕集,脱硫脱硝后的洁净烟气进入原烟囱排放。
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一套完整的脱硫、脱硝系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烟气系统(含烟道钢支架)、布袋除尘器系统、制粉及SDS喷射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灰库系统、电气热控系统、反应器系统、还原剂存储及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及控制系统、结构建筑、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的电气热控系统要求使用DCS控制系统,控制信号纳入电厂集中控制系统,由电厂DCS系统统一设计、供货,脱硫脱硝除尘系统不设置独立的DCS系统。DCS系统应满足环保方面对系统的要求。CEMS系统需要满足山东地区环保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要求。
脱硝工程内容:包括炉内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内部支撑梁、脱硝还原剂存储系统、氨水输送计量系统、氨水汽化喷射系统及配套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含1套氨逃逸检测装置)。反应器外部支撑钢结构及平台爬梯、内部支撑由锅炉统一设计、供货,甲方负责提资。反应器内部喷氨格栅、静态混合器、整流格栅等,由甲方负责设计,乙方负责供货及安装,反应器内部催化剂,声波吹灰器在乙方供货范围内。甲方提供反应器入口CFD流场模拟报告。
脱硫除尘工程内容:从煤气加热器出口到布袋除尘器出口(含膨胀节)之间范围,具体包括钢烟道、钢支架、SDS脱硫剂存储系统、脱硫剂投加系统、布袋除尘器、输灰系统、灰库系统,以及脱硫除尘配套电气、仪控系统。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进出口各设1套CEMS,其中出口CEMS安装在电厂烟囱上。
本工程新增一套完整的脱硫、脱硝系统,其中在脱硫脱硝系统进口安装一套CEMS装置,在电厂烟囱上安装一套CEMS装置及一套氨逃逸装置,并接入电厂集控DCS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计划2024年10月15日开始施工(施工方需提前进场培训和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1月10日完成验收移交(具体工期以现场时间进度顺延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节能减碳改造-富余高炉煤气超高温超高压发电项目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主要包括机电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系统安装劳务和施工辅材和耗材供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10月15日开始施工(施工方需提前进场培训和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1月10日完成验收移交(具体工期以现场时间进度顺延调整);
2.4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厂内;
2.5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详见合同附件《施工质量、工期协议》;
2.6安全目标:详见合同附件《安健环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 2024年9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2层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592166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