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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石灰石、生石灰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09-2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9-06 15:02
浏览次数: 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6日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编号:NBGODOZB124035

一、招标条件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石灰石、生石灰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石灰石、生石灰的年度框架采购。

2.2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2.3招标范围:

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要求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备注

石灰石采购

包括石灰石的生产、供货及提供现场使用指导等售后服务,石灰石每月需求量约为1533吨,暂估1-2车次/天;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300元/吨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2个标段。

生石灰采购

包括生石灰的生产、供货及提供现场使用指导等售后服务,生石灰每月需求量约为80吨,暂估2车次/月;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600元/吨


2.4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大榭热电项目现场(榭北工业区榭北消防站斜对面)。

2.5交货方式:工地现场或仓库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费用。运输要求:公路槽罐车运输,单车次毛重不超60吨。

2.6交货期:本合同为三年框架合同(协议有效期:1+1+1年),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到货,最终以招标人提前三天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框架合同及技术要求内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招标货物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以同一个生产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3 标段一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石灰石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段二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生石灰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标段一、标段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9:00 至2024年9月1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标段一人民币300000元整;标段二人民币30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获取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 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 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八、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56777451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2017室

联 系 人: 何海鸥、胡孙杰、颜圣洁、徐情情、叶雪琼、俞跃毅、王荣

电 话: 0574-87321998


邮 箱: 85730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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