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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锅炉(4×70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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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09-1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9-04 10:22
浏览次数: 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锅炉(4×70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维修维护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运行维修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4-50(HC)

2.2 招标内容:对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锅炉(4×70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故障处理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最高投标限价:3100元/日(不含税金)

2.4 服务地点: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院内。

2.5 服务期限:2024-2025年采暖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167天)。

2.6 质量要求:系统运行指标达到国家、地方标准(本项目要求排放标准4台锅炉so2≤35mg/Nm3,NOx≤50/Nm3,烟尘≤10mg/Nm3),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0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5.2 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9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刘立军

电 话:18684371569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 编:136200

联系人:王霜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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