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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迎丰西路湖南省怀化监狱综合服务大楼挂牌出租交易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2024-06-1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24-05-28 12:08
浏览次数: 2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本出租方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租怀化市迎丰西路湖南省怀化监狱综合服务大楼1栋商业用房,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挂牌出租活动由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交易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怀化市迎丰西路湖南省怀化监狱综合服务大楼挂牌出租



2、项目编号:4312012024527450



3、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 5 月28日09:00:00



4、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6月13日12:00:00



5、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且有有效报价的承租人,则挂牌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有有效报价的承租人,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信息发布终结。



二、出租标的概况:



1、出租标的地理位置: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269号。



2、基本属性



(1)出租标的类型:商服用房。



(2)出租标的出租总面积:3634.89㎡,建筑物共8层,所在层数1-8层。



(3)租赁期限:7年。



(4)租金支付方式:按一年支付。成交后承租人持成交通知书10天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每期 <一年>到期前,提前7个工作日向出租人支付下期<一年>租金)支付租金,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的,须向出租人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5)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3%。



(6)装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免租)



(7)承租合同押金:50000元



(8)出租标的状态:空置



(9)原承租人是否有优先权:否



3、房屋状态



(1)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该出租标的位于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269号;距怀化火车站0.8公里,东邻其他物业,南临迎丰中路,西邻其他物业,北邻怀化市迎丰中学,周边知名物业琼天步步高广场、通城商业广场、新天地商业广场等,周边有迎丰路、人民路等主干道,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出租标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周边有银行、医院、学校等公共配套;出租标的位于城市中心,未配有地上、地下停车场,周边有其他物业停车场。



(2)其他情况:出租标的建于1997年,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结构,空间布局为小高层电梯房,出租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电梯1台、消防系统、锅炉机组及空调系统附属设备和高低压配电室电力配套设备,上述设施设备以现状一并移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运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更换;如承租人更换则须自行承担费用,且租赁合同终止后所有设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4、评估情况



(1)总评估价(七年期)



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零贰佰贰拾元整



小写:¥2970220元



(2)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7日



(3)评估机构:广东度量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5、租金底价:2970220元(租赁期限为七年,不含物业费用、水电费用及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6、出租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034858999



(2)出租方承诺:



① 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② 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载信息,土地使用者为怀化监狱,怀化监狱属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下属机构,2005年由省政府授权、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组建了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据评估报告(度量衡房评字[2024]-HH008号)记载,“委托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湖南万安达集团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确认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确属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权属无争议,将来若发生产权纠纷,由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



要求履行义务。



(3)出租方决策文件:关于印发《湖南万安达集团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特别提示



1、该标的以实际现状出租。 意向承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度量衡房评字[2024]-HH008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仅对就出租人提供的《出租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人认真,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及公告,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人愿意承担该标的约定承租人所有权利和义务。



2、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和出租方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经营对居民生活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行业。



3、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的面积不一致,以实际出租的面积为准,租金不予调整。



4、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标的公开挂牌出租时,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承租,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人如参与竞租,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租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人不参与竞租或竞租未成功时,则承租人承诺:在所有权变更完成后5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承租人承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项目成交后,非出租方原因,承租人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出租方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招商、招标、出租或采购活动,同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因自身原因退出或放弃本次交易;②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③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④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⑤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代理服务费的;⑥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⑦未按项目公告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经营相关费用的。



四、交易条件



1、资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2、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一年支付



3、承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标的交割:出租方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且收到一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人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5、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要求:



① 报名方式



1)意向承租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意向承租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意向承租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竞租操作,生成对应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意向承租人缴纳本项目总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意向承租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交易保证金只能从意向承租人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意向承租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有意参加的意向承租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30。



4)CA办理成功的意向承租人,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办理,报名成功后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平台网站上获取挂牌文件。



②凡有意竞租者,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承租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其它方式不予办理。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月 13 日上午12时00分,以怀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不接受资金代付,只接受银行转账,逾期将不予办理。



③ 意向承租人在竞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意向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④ 本次出租标的采取集中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⑤ 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⑦ 租金按一年支付。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每期 <一年>到期前,提前7个工作日向出租人支付下期<一年>租金)支付租金,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的,须向出租人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⑧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人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⑨ 承租人需分别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收取)和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与出租人签订的委托协议金额收取)。



(2)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①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人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② 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③ 承租人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④ 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标的整体转租,承租人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结构。



⑤ 出租标的设施设备方面(如电梯、消防系统及附属设备、中央空调机组及附属设备、锅炉机组、高低压配电室电力配套设备、给水和排水管有部分老化)存在部分瑕疵,修复费用需由承租人承担。



⑥ 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服务费不作调整。



⑦ 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承租人自行实施,相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对该标的进行装饰装修(包括再次装修)前,应按照出租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提供该标的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出租方审查,在获得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



⑧ 如承租人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的同意而设置招牌或广告牌等,或者承租人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牌等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拆除,并完成相关墙面等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复原等费用或造成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⑨ 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标的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⑩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人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交易指南



(1)竞价规则: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2)现场展示:看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杨女士 13378958712(受托人)



伍先生 13034858999(委托人)



(3)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5 月 28日 09:00:00 至 2024 年 6月13 日 12:00:00止(节假日除外)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12:00:00前,按系统提示缴



纳。



处置方式: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了承租押金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功竞租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4)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集中报价/加价,增价幅度:2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4 年 6 月 13日14时至 2024 年 6 月 13日14时30分,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5)服务费:承租人需分别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收取)和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与出租人签订的委托协议金额收取,如未征集到承租人,由出租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7、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杨女士(受托人)、 伍先生(委托人)



咨询电话:13378958712(受托人电话)、13034858999(委托人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2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送达)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与花溪路交汇处花溪豪庭2.3栋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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