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年对外供热3.2万吨)运维外包服务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明州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年对外供热3.2万吨)运维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年对外供热3.2万吨)运维外包服务。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宁波明州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年对外供热3.2万吨)项目的生产、运行、日常检修、日常维护及日常巡检、保洁等相关工作,其中包含:满足厂区生产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上料、下料打包、搬运、设备运行、生产等)相关联的工作及主体运行设备(气化炉、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引风机等)的日常检修、维护服务,厂区附属设施(DCS、监控、非生产相关水电)、消防设施等的日常检修、维护服务,保洁、灰渣处置等工作。其中生产所需配备的铲车1台(规格:3吨)及其保养、年检的费用,提供炭料打包所需的料包、日常维修保养所需更换的低值易耗品,以及环保物料等相关物资费用包含服务费中,不另外支付费用。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296800元(含暂列金30万元,含6 %增值税及暂列金)。不含税价为 4996982元。
2.5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以该项目调试成功双方书面确认次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 / 。
2.8安全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 / 。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4 其他: / 。
3.2项目业绩要求: / 。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9:00时至2023年11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11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www.nbggzy.cn/)
9.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嵩江西路508号4-5楼
联 系 人:王瑛颖
电 话:0574-88269821
招标代理:宁波天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吴钢铮、陈琛、孙新波
电 话:0574-87676328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