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询比公告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仁和路与团结大道交汇处地铁4号线仁和路站D出口处,占地面积15521.7m2,总建筑面积为6896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8633m2,地下二层,建筑高度地下一层5.45m(局部4.0m),地下二层3.95m。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0333m2。地上部分包括: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6281m2,地上23层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高度为91.35m;酒店总建筑面积21908.4m2,地上18层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高度为72.75m;商业街总建筑面积2143.6m2,地上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0m。燃气锅炉位于地下负二层,型号:WNS1-1.0-95/70,数量:3台。
三、询比范围: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告的送审报批、编制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项目投产后,编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在环保局备案等。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该项目工程研究的技术评审。同时,参选方有义务向需求方解释说明该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需求方要求,协助需求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标段划分:本次询比的共分为1个标段。
六、服务期: 15天 。
七、参选方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
1.参选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财务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范围(以营业执照原件经营项目范围为准)。
2. 参选方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3.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参选资格的参选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参选(由参选申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4.参选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的先后顺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八、报名方式:
1.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询比报名工作由需求方或需求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和安排。
2.参选方应委托专人携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方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参选方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询比代理方查验,同时将以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加盖参选方公章)递交询比代理方。
3.参选方报名时在询比代理处核验报名资料原件并按询比采购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4.询比(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地点: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6日17:00时止,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5.参选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证明文件,需求方不予接收受理。
需求方: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联系人:屈松园 付艳
电话:027-88776272、1806251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