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N2023DF101331 监测编号 GR2023DL1000906
标的名称 (2023年第1167号)本溪迎宾馆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起始价(万元) 4.841000
公告日期 2023-07-26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8-09
现场展示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 2023-08-10 (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10:00,加价幅度:人民币0.02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3年8月4日上午9:30本溪迎宾馆有限公司门前集合)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闲置资产 计量单位 批
规格型号 数量 1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资产包括柴油发电机、沙发、消防工程(消防泵、水箱、控制柜)、圆形时尚浪漫皮艺床、LE-32TL2600X 清华同方彩电、KFR-32GW/K 格力空调、德尔顿热水器、1.5*2*200床垫、1.2*2*200床垫、1*1.9*200 床垫、海尔空调、生物质锅炉(常压)、0.23mw 常压热水锅炉、长虹液晶电视、格力空调。目前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本项目整体转让,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3%的普通发票,税金由受让方承担,自行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2、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车、运输、卸车、资产拆除及后续场地清理等,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本溪迎宾馆有限公司拟设备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清评报字[2022]第4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签署承诺书的会员可以在成交后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价款5%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并将税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本溪迎宾馆有限公司
账 号:2100 16586030 5250 9948
开 户 行:建行本溪分行营业室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且将税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如发生逾期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0.1万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其施工人员均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操作规范以及转让方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和现场施工,如因施工人员无相应资质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 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车、运输、卸车、资产拆除及后续场地清理等,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交接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要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除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迁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在交接期间,应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并且转让方将按如下标准罚扣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轻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重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上述情形,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7)知悉并同意作为受让方运输全部标的物及排渣、场平、清场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内,如发生逾期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0.1万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8)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9)知悉并同意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2%的普通发票,税金由受让方承担,自行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10)知悉并同意须持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2)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13)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6、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 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具体废旧物资回收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让人名称 本溪迎宾馆有限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出让人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平山区市府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长民 注册资本(万元) 545.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0500463566211H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李女士
咨询电话 18841181231(工作日8:30-17:00)
项目报名 普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23(工作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