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二期工程)蒸汽供应系统设备采购(第三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420
2.2 招标项目名称
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二期工程)蒸汽供应系统设备采购(第三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建于河北省廊坊市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位于龙河经济开发区大外环以东,呈西南偏角35度方向排列。用地大概范围为:东至五干渠,西至富康道南段,北至日升道道,南邻星繁道。
2.4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蒸汽供应系统设备;
设备数量:1套蒸发量5t/h燃气锅炉设备(含辅助设备)、1套蒸发量1t/h电锅炉(含辅助设备);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非安全级设备,质保等级QAN,详细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5 交货地点
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交货时间:2023.10.08; 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或者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资质及以上。
3.3.2 投标人应具备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3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重组、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二期工程)蒸汽供应系统设备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8日10时20分—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田慧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林莉
电话:010-63315958
电子邮件:linli@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一次和第二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本次无需再付款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