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2.概况及内容:
根据环保治理设施和监测监控设备规范运行专项行动检查的相关要求: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HJ/T 355 的有关规定,至少每周一次对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维护,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烟气NOx、SO2、颗粒物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HJ75 的有关规定,至少每周一次对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维护,至少每季度针对抽取式气态污染物 CEMS 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从监测站房发出,经采样探头末端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一致,进行零点和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拟定比对方案如下:
排口 | 在线仪器 | 比对频次 | |
1次/月 | 1次/3月 | ||
污水 | COD、氨氮、总磷、总氮、PH | √ | |
雨排 | COD、PH | √ | |
锅炉烟气 | CEMS一套 | √ | |
工艺废气 | CEMS一套 | √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按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并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2、投标人需精通需要比对的设备,能独立操作设备进行比对。
3、投标人提供比对需要的试剂、标气。
4、投标人出具的报告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能通过环保部门日常的检查。
5、投标人比对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比对未通过,需进行再次比对,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三、报价要求:
1、要求报总价及分项报价;
2、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搜集资料、勘察费用、人工、差旅费及相应的比对材料等费用),须明确开票税率。如不接受电子承兑汇票,须在标书中注明。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预付30%,合同服务到期后票到1个月内付70%。
五、投标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及基本承诺:
1、参与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税金税率)、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证明。
2、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责任自负。
3、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2023年2月17日开始,领取方式:可通过南京化纤
官网下载(招投标信息中),或邮件、传真等方式领取招投标文件。联系人:南京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马康杰,联系电话:(025-57517871)
七、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各单位若需要勘察现场,必须自备交通工具勘察现场,费用自理,若不勘察现场,风险自负。)
技术联系人:范云15862077055
八、投标要求及联系方式和投标地点:
请仔细阅读招标书所有内容,按技术服务范围、职责和要求以及招标书要求投标。对未按招标书内容和要求投标的,将作为废标处理,责任自负。
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非密封件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密封件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处注明“投标书”)。
投标截止期限:2023年02月23日
接收投标部门: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马康杰收)
联系电话:025-57517871
投标书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