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年春光油田外围稠油井移动锅炉注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招标方指定的春光油田外围稠油井。
2.2招标项目规模:具体数量以计划工期内招标方实际量为准,不超过690万元(含税)。
2.3计划工期:2023年合同签订之日-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春光油田外围稠油井移动锅炉注汽服务。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两个标段:春光油田春10区块、春17区块稠油热采单井移动锅炉注汽项目,春17区块标段增加优先运行甲方11.5吨锅炉义务。
本工程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项目实施后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取得注蒸汽施工资质;
3.1.3 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或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经验与业绩;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质量要求
4.1注入设备满足方案设计的压力、排量、干度要求;甲方安排注汽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时完成任务;
4.2按照招标方工艺设计要求完成施工,现场连续注入,确保施工安全。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无HSE违规记录,对注蒸汽施工过程中HSE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投标方按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组织施工,队伍资质、设备性能等符合约定要求。
5.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4中标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采购移动锅炉运行时的燃料、甲方不提供燃料。
5.5中标方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兵团七师129团河南油田新疆采油厂生产技术管理部,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招标文件费 / 元 / 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1日上午8: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兵团七师129团河南油田新疆采油厂生产技术管理部(房间号110)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兵团七师129团河南油田新疆采油厂
电话:13999620559
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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