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建80MW热水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建80MW热水锅炉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建80MW热水锅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新建80MW热水锅炉项目。
2.2标段(包)名称: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建80MW热水锅炉项目。
2.3项目建设地点:宁安市工业经济开发区内。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8044987.16元人民币。
2.5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拟建锅炉厂房、锅炉房内所有设备、管道的安装,包括供煤、除尘、脱硫、脱硝等附属设施,新建烟囱一座;本项目主厂房占地面积1007.52m2,建在现有厂区内,不需新征土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1月20日开工,计划2023年10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284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须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2019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8.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8.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8.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2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3-7808866
招 标 人: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安市宁安镇通江路
邮 编:1574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3766629689
招标代理机构: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邮 编:157000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0453-6412088
电子邮件:scruihan@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