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安政采2016第152号
二、采购人:安泽县人民检察院
七、报名须知:
参加报名企业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八、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面报名大厅。
十、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6日。
十一、保证金:贰仟陆佰元整(保证金应当在领取谈判文件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十二、谈判时间:
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分;
十三、谈判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单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郝国华15935364241
采购人:安泽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李鑫13734092581
发布单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