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交通局委托,就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换热站设备采购及调度室锅炉工程进行采购。
1.2 项目名称: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换热站设备采购及调度室锅炉工程
1.3 项目编号:TLCG2016-0811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政府采购报名确认单、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企业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采购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6年08月17日起至2016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售价:每套1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采购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香炉礁临时长途汽车站换热站设备采购及调度室锅炉工程施工 4000.00 2016年08月22日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23日13:30至2016年08月23日14:0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三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23日 14:0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八评受理13(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交通局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
邮编: 116000
联系人: 孙福平
联系人: 徐井军、王雅蓉
电话:
电话: 0411-84651721/84350179
传真:
传真: 0411-8465172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tongli_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