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3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4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工业园。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名称
标书费(元)
1
#1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
2000
7.3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11日-8月17日17:00
7.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请将电汇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发送至此邮箱: 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上下载标书权限。(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请提供可复制版,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
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未接收到资格预审通过函的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cn),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工业园
联系人:石刚
联系电话:0991-4165044
E-MAIL地址:8529130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袁常旭、张凌晨
电 话: 010-83565828;010-8356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