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等12处服务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张家口等21处服务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16]3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号:冀交招核字[2016] 81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9 日至2016年8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一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209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主要工作内容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所属张家口、崇礼、涿鹿、鲍家口、宣化、安子岭、闫营子、三沟、平泉、宁晋、南宫、清河服务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汾河道81号
邮政编码:050061
联 系 人:徐忠
电 话:0311-89256052
传 真:0311-89256053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冯超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