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与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建筑施工总承包
CHDT053/05-QT-1301
2999.8
2
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安装施工总承包
CHDT053/05-QT-1302
2999.8
3
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CEMS系统采购与施工
CHDT053/05-QT-1303
806.8
4
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防腐施工总承包
CHDT053/05-QT-1304
799.8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使用公对公账户(个人名义汇款无效)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银行帐号:1100 1019 5000 5301 7162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16:00整。
5、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电子版(回执确认单格式见附件1、附件2)和汇款底单扫描件(图片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wangyoh@126.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回执单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时间以我公司电子邮件收件箱中显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佳热超低排项目××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商务平台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联系人:文长清
电话:0454-8334644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勇皓
电 话:0451-82530791
传 真:0451-82530791
电子邮箱:wangyoh@126.com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时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西楼9层;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