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对锅炉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1、询价单编号:KSS(XJ)2016-105号
3、采购单位名称:中共喀什市委统战部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本项目作以下说明:
(1)、本项目的预算价为:1792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预算价为基准价计取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 元
开户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07624584078
行号:104894001011
(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于开标前一天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封入标书内(即开标当天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换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天采购人须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登记,未及时登记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于2016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2:00点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递交一律不接收。
10、开标地点: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11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12:00 点(北京时间)
12、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
13、联系人:秦鹏、李优优
联系电话:采购科:0998-2572158,
财务室:0998-2572159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