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辽宁何氏医学院锅炉拆除并网项目
二、招标编号:LNZB02-2016-ZBLC063-01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10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3个以上同类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文件);
(8)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不得只对招标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根据招标人最终的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8月 8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开标大会开始。为保证能准时开标,请投标人务必在2016年 8月3 日13: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 8 月8日13: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
联系电话:024-23399018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海晓涛、周东升
电 话:024-23399018
传 真:024-23399018
E-mail:13889357077@163.com
开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