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
3、厂址条件: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工业园区位于哈密市北郊,现有两台14MW供热燃煤链条炉排热水锅炉。
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1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 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一标段: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 1000元人民币;
3)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投标单位名称以外不同账户、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 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 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投标问价的提交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2016年7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北京市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6年7月11日 16: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未接收到资格预审通过函的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10、华电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凌晨、袁常旭
电话:010-83568728、83565828传真:010-83568721、83565891
电子邮件: 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
11、招标人 联 系 人:秦亚新
电 话:15688330065 E-mail:1375707877@qq.com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38111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