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级热力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锦政纪[2016]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TouBiaoBaoZhengJing需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1) 网上报名回执单;(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国家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6)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7)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8)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0)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在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B 相关证件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76号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赵女士 肖先生 联 系 人: 杨阳
电 话: 0416-2387019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传 真: 0416-35966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ualong88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