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5]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宋家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2日至2016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0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51643625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