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188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楼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五、投标人(或联合体)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已投入运行的25MW及以上级别燃煤机组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业绩一份(运行三个月以上,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并提交与合同对应的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报告(证明及报名可为复印件),证明或报告均应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小于5、35mg/Nm3,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5、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8、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备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9、联合体投标时需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职责。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1套。原BOT公告期间已报名的投标人须重新报名。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视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
联系人:李江 刘霖杰
电 话: 15978799598 134624295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71-65928024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楼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