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27-SDCDPFJL-2016
项目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顺延至2016年5月26日,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5.2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服务于本工程的常驻负责人有相同等级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近三年两台300MW机组以上的超净排放业绩合同或具有脱硫系统新建或改造业绩合同, 并具有超净排放两个以上的工程经验。
5.4 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等待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相关事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法律顾问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联 系 人:尚培
联系电话:0472-69282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当代大厦7楼711室
联 系 人:郭晓萌
联系电话:0472-2551130 0472-2551140
传 真:0472-2551140
E-mail:nmghmzbdlyxgs@163.com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