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厂区内。4、前期工作进展及工程进展情况概述:热电厂1×116MW热水炉工程已于2015年12月29日,获得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下发了《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1×116MW热水炉技改工程开工的批复》(中国华电火电函[2015]857号)文件,并于2016年3月10日,在华电集团技经中心进行了初设评审。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4月26日-2016年4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4月26日-2016年4月30日17: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值班电话18610999957),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金额如前附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连同标书费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我公司联系人张凌晨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联系人:吴 杰
电话:0454-8334649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张凌晨(负责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话: 010-83568728 如电话繁忙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时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工会大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33号)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