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老年社会福利园区民政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锅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新发改社会[2011]4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总包单位: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村喀什东路以南,七道湾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 0 ┫ ; 计划总投资:166.6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4台常压锅炉(最大供热量2800KW,工作压力0.6MPa),1台蒸汽锅炉(蒸汽出率1000KG/h,额定压力0.8MPa)以及配套的燃烧器、锅炉控制器、烟道;锅炉就位及锅炉间内锅炉配套仪表阀门管道。投标人资格如下(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质。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6年05月01日 至 2016年06月15日 总工期: 45 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网上报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6年 04月 28日 19时 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外省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当采用资格后审,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4月 29日 至 2016年 05月06日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 时 至 13 时, 下午 16 时 至 18 时, 到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2000 元。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村喀什东路以南,七道湾路以西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董虎山 联系电话: 15099050917 传真: 1509905091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乌市沙依巴克区江西大厦九楼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沙艳 联系电话: 0991-5823555、18199184100
传真: 5508779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杨兴中 联系电话: 0991-8867408 传真: 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