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燃煤锅炉增设脱硫装置项目已获总部批复,《关于资产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燃煤锅炉增设脱硫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15]24号)。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现该项目的安装工程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扬子石化招标办组织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邀请感兴趣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6建设地点:南京六合区。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燃煤锅炉增设脱硫装置项目安装工程。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25日,每天8:30-11:30,13:30-17:00。
4.2 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东路团结拼搏楼411室。
4.3 报名提交材料
4.3.1本招标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4.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年社保证明。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3.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一旦报名备案,投标时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押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至少2年)原件,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政府部门和中石化颁发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4.3.5 ISO9001认证证书、HSE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4.3.7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3.8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9企业近3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承诺书原件。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7日-5月3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售后不退。招标人不邮购招标文件。
5. 现场勘察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5.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8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置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文件购置费在前往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凭扬子公司财务部门开出的发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4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缴存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开户行: 工行南京市大厂支行
账号: 4301014929100184451
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7号
7.其它
7.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东路团结拼搏楼411室
联系人:郁雪松
电话: 025-58562285 13913825320
监督部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10-59968338 传真:010-59968360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2016年4月21日